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其他新聞
遇校園欺凌退學創業 13歲CEO盼改變世界
青衣爆水管 停水逾半天
尊子漫畫
葉劉用「遺憾」反擊泛民
內會壞燈照開會 議員有情調對談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佔領校園罰停學 浸大生上訴被拒

【明報專訊】年初發生的浸會大學學生佔領語文中心事件,中醫系學生陳樂行及學生會前會長劉子頎分別被判停學8日及一個學期。陳樂行提出上訴,學生事務委員會前日(17日)書面通知其上訴被拒,理由是「原有聆訊公平」及陳沒提供可足以改變決定的新證據或事實,要求陳在發信後10個工作天內向語文中心寄出道歉信。陳樂行表明不接受結果,且考慮司法覆核。

前學生會長未上訴續停學

浸大回應指基於保障學生私隱,不會透露紀律個案資料。而劉子頎指因學生事務委員中教職員佔大多數,加上有感不會被公平對待,故未有上訴,繼續停學,預計下學期始正式上學。而原本在廣州實習的陳樂行,佔領事件後一直未有到內地實習,正與學校商討轉到台灣實習。

委員會指聆訊公平 無新證據

據陳樂行收到學生事務委員會的回覆顯示,委員會認為「原有聆訊在根據控罪及提交證據下公平進行(The original hearings had been conducted fairly in light of the alleged violation and evidence presented)」,加上「沒有提供足以改變決定的新證據或事實(there was no new evidence or facts presented that were sufficient to alter a decision)」,在委員會10票贊成、1票反對及1票棄權下,拒絕陳的上訴。

陳樂行拒寫道歉信執行服務令

陳樂行表示對結果感到驚訝,因認為自己提出的觀點,如從沒有職員多次要求他離開,與早前紀律委員會提出的事實陳述不同等理據充分,顯示當時聆訊存有不公,但想不到一個月多便作出決定,認為校方是想盡快解決事件。陳又表明不會寫道歉信及拒絕執行早前紀律委員會要求的40小時服務令。

 
 
今日相關新聞
佔領校園罰停學 浸大生上訴被拒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