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孕婦於2015年因發燒及沒感胎動往瑪嘉烈醫院求診,惟院方未即時察覺孕婦穿羊水,胎兒及孕婦先後死亡,死者的丈夫去年底入稟高院控告醫管局等疏忽,索償逾百萬,醫管局未有提出抗辯,法庭本月頒令判原告勝訴,賠償金額有待釐定。死者的丈夫不滿醫管局未就案件抗辯,令他未能得知事件真相、誰人需負責等。瑪嘉烈醫院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
事件源於瑪嘉烈醫院2015年發生的一宗孕婦及胎兒死亡事件。一名懷孕23周的31歲孕婦因胎動減、發燒及上呼吸道感染,於2015年11月入院,院方未察覺孕婦穿羊水,胎兒翌日死亡,醫院檢查後才確定孕婦羊水滲漏,孕婦及後出現子宮內膜炎及細菌入血,最終不治。院方其後承認部門間溝通不足,導致不能更快為孕婦做手術,向家屬致歉。
高院裁原告勝訴賠償金額待定
死者的丈夫曾先生去年12月入稟高院,控告醫管局疏忽、違反合約及違反法定責任等,他在入稟狀中提出45項指控,包括院方未有在孕婦求診時詢問有否出現羊水滲漏。法庭於本月15日頒下命令,指醫管局未就案件抗辯,法庭於未經正式審訊下判定原告勝訴,賠償金額待進一步釐定。
夫:不抗辯未還妻兒公道 未能釐清責任
曾先生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此次入稟索償金額超過100萬元,稍後會與醫管局商討賠償金額。他表示,事發後翌年曾與院方三度開會,但院方未有回應他的問題,包括導致太太死亡的具體原因、誰人需要負責、涉事醫護人員是否需要接受懲處等,而3次會議後,他多次要求與醫管局對話,但醫管局拒絕會面,他形容是迫於無奈下才入稟索償。
曾先生又指出,法庭雖然判他勝訴,但他不滿醫管局未有就案件抗辯,令他所提出的疑問未能在法庭上釐清,對死去的太太及兒子不公道,「我只是想取回公道,院方之前只是就溝通不足向我致歉,不如我向醫院致歉,他們能否把老婆和兒子還給我!」
社協幹事:或需死因研訊
瑪嘉烈早已把個案轉交死因裁判官跟進,協助曾先生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估計,事件很大可能需要召開死因研訊,相信事件經過可在死因研訊中釐清。但他說,過往死因研訊一般會在事發後一至兩年內開庭,但今次事件已發生超過兩年,相信是因為案件較複雜。他續指出,過去的個案一般會在死因庭有結果後,才會展開民事索償程序,但此次事件仍未召開死因研訊,或影響家屬與醫管局討論賠償金額,屆時要視乎雙方意願,再決定是否等死因庭有結果後才繼續討論賠償金額。
本報向醫管局查詢拒絕與曾先生會面的原因,以及為何不就索償案抗辯,瑪嘉烈醫院發言人回覆稱,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院方不便評論。
明報記者 畢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