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藝人邵昕19日凌晨駕車準備回新店住所時,被北市大安分局員警攔檢查獲酒駕,酒測值0.28,邵昕否認喝酒,表示前晚在自家開的涮八方火鍋店裏吃了薑母鴨,檢方諭令5萬元交保。他面對媒體時連鞠躬3次道歉,強調會好好檢討,「不管怎麼樣來講,我做了不好的示範,感到非常慚愧」。
邵昕因過去涉嫌與吸金集團首腦秦庠鈺、炒手周鼎及多名記者炒作碩天股票,高院2016年判處邵昕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60萬元確定。此次酒駕觸法只要未被判處6月以上徒刑,並不會影響他的緩刑。
據悉,邵昕家族名下有2家「涮八方」,都是以酸菜白肉火鍋為主菜,一家位在北市安和路2段,是由邵昕胞兄負責,另一家在新店老家,由邵媽媽負責經營。
邵昕向警方供稱,他前晚9點多到11點多,在安和路自家火鍋店試新菜,後來有人買來薑母鴨,他吃了2、3碗的薑母鴨並喝了些湯,沒想到裏面有酒精,所以在店裏打烊後,直接開車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