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研究透過關愛基金為未能受惠於財政預算案的市民「補漏」,做法遭到質疑,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昨天發表網誌回應稱,關愛基金成立第一天的功能就是「補漏拾遺」,下年度關愛基金會再次為預算案發揮「補漏拾遺」的功能,針對預算案中「關愛共享」措施未能覆蓋的低收入者設計新項目,目標於本月底前拍板。 何喜華:基金非民怨滅火筒 身兼扶貧委員會關愛基金小組委員的社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前日表示,關愛基金是貧苦大眾的應急錢,不應被政府用作民怨撲火的滅火筒。他又認為關愛基金在政策上只是輔助角色,不應為平息民怨而藥石亂投。 勞福局長羅致光昨透過網誌回應稱,對有評論認為關愛基金是扶貧基金,不應為預算案「補漏拾遺」的說法感到意外,稱過去數份預算案的紓困措施曾被指忽略了「N無人士」 及新來港居民,政府都透過關愛基金「補漏拾遺」,包括曾向年滿18歲、低收入的新來港居民派發6000元,以及為「N無人士」發放一次過生活津貼。 羅:對象是「有經濟需要」者 不單「窮人」 羅表示,由於2016/17及2017/18年度的財政預算案縮減紓困措施,故關愛基金沒再推行相關項目,「或許是停了兩年,部分立法會議員都忘了,關愛基金連續5年扮演了這角色」。他又表示,雖然不少關愛基金項目有扶貧作用,但關愛基金不單是扶貧基金,主要對象是「有經濟需要」的人,不一定是「窮人」或收入低於官方貧窮線的人,例如接受資助特定癌症藥物,特別是極度昂貴藥物的病人,可以是中收入,甚至是高收入人士。 根據關愛基金網頁,基金的主要目的是「為經濟上有困難的市民」提供援助。 羅致光又解釋為何預算案總是要用關愛基金去「補漏拾遺」,強調不論是過往預算案的紓困措施,或是「關愛共享」措施,都是運用現有制度,其額外運作成本十分低,可由現有行政制度吸納;但要為現有制度以外,即沒有交稅而又沒有領取任何現有福利的市民,提供一次過福利,關愛基金便可運用其較靈活的機制,設計針對項目,運用較簡易程序讓符合資格者申請,這個亦是成立關愛基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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