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比特幣收益需報稅 稅局或暫難準確追查
【明報專訊】加密貨幣比特幣(Bitcoin)昨天一度跌破8,000美元大關﹐下挫逾16%至7,614.11美元﹐從去年12月18日的歷來最高位19,511美元﹐累跌達61%。這股急劇跌勢﹐或引發部分已有利可圖的比特幣持有者沽售套現﹐但卻同時可能促使投機者趁低吸納。加拿大稅務局已表明﹐買賣比特幣產生的任何得益或虧損﹐均列入徵稅收入內。有會計師表示﹐確是有人向他查詢買賣比特幣如何省稅。
加拿大稅務局曾在2013年發出指引﹐比特幣與其他數碼貨幣不屬法定貨幣﹐屬商品之一﹐因此買賣導致的得益與虧損都要報稅。
加拿大羅兵咸永道稅務服務董事合伙人佩頓(Lana Patcon)表示﹐在加國所得稅法例內﹐並沒有準確的框架說明比特稅買賣如何報稅。但佩頓補充說﹐報稅是必須的。
舉例來說﹐假若去年曾以10,000美元買入比特幣﹐在12月中高位時以19,000美元出售﹐在今年報稅時﹐便要填報9,000美元得益。
陳李羅特許會計師樓合伙人陳統成表示﹐關於比特幣的買賣﹐稅務局或許暫時難以準確追蹤查究﹐但納稅人需要自動填報。
陳統成指出﹐買賣比特幣所獲得益﹐應視為投機性收益﹐需要100%列為收入﹐並非如一般投資所獲的資本增值(capital gain)﹐可以50%列為收入。
陳統成續稱﹐既然是要100%納為收入﹐投機者自然希望有辦法省稅。所以﹐有人曾向他查詢如何省稅。
陳統成認為﹐省稅的方法是以公司名義進行比特幣投機,因為公司的企業稅率介乎13.5%至26.5%﹐比個人所得稅率低。
對於近期比特幣大幅下挫﹐陳統成指出﹐投機者最喜歡大上大落﹐這正好帶來賺取短期利潤的機會。比特幣價格大跌後﹐部分未入市或仍看好後市的人可能覺得是趁低吸納的良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