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省府重手整治未經核准的網約車服務(ride hailing),近日發出逾20項停止令(cease-and-desist orders),以及23張告票,每張罰款金額達1150元。被省府點名的經營者大都以中文提供服務。但有律師指出,省府引用的法律並不常用,存在抗辯空間。
省運輸廳昨日發出新聞通告,講述打擊行動。省府強調,這些新冒起的網約車服務,不能以犧牲乘客的安全來謀取利潤。
省府運輸廳又點名一批經營這類服務的公司,包括:Longmao、Udi Kuaiche、U Drop、RaccoonGo、GoKabu、Dingdang Carpool與AO Rideshare都有開發出這類召車程式。省府又指這批公司招募司機,以司機的私家車,在低陸平原提供商業性質的服務。
這批經營者大都以中文網站、中文程式招徠乘客或招募司機。乘客與司機也主要以中文溝通。
省府忠告這些司機,就算是通過手機程式(App)提供這些服務,也需要承擔提供服務所衍生出來的風險。而且省府發出1150元告票,要由司機承擔,而不是程式公司。
省府又提醒這些司機可能會因為未申報汽車的商業用途,而受到租車公司或是保險公司的進一步處分。
省府又忠告乘客,通過這些程式召車出行,他們所選擇的是未獲准在卑詩省合法經營的車輛。
省府的通告指出,根據省府與各地市府現行的管制條例,接載商業乘客的司機需要接受政府認可的安全檢查,又需要購買接載付費乘客的額外保險,並接受警察對司機的背景調查,才能夠合法經營。
省府指出,乘客運輸署(Passenger Transportation Branch)將會繼續調查這些經營者,並發出處分。直至昨日,已經發出超過20張「停止令」,又向無牌經營的司機發出23張、每張1150元的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