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對於大律師公會未來與北京關係,曾於2005年和2006年任主席的戴啟思昨形容,當年上京獲內地方面友善對待(treated well),自己10多年來沒有改變,也看不到理由現時再次當選主席後,與內地關係會有變化。他強調,兩地法制存在根本差異,希望人大常委會能恰當地約束其權力(exercise its proper restraint),舉例每次釋法都被視為不切合普通法制度,亦會引起負面反應,令他人覺得香港無異於內地,是一件壞事。 戴啟思回憶當年帶團訪京,當時社會沒有重大憲制議題,與內地交流主要是了解內地法制運作和內地如何看香港事務,亦有談及特首任期的憲制問題,自己獲友善對待,但沒有留下特別深的印象。晃眼12年,對於中港兩地關係有何轉變,他說從法律而言,內地對香港法律機構能自行處理本地事務,缺乏信心,宣誓釋法是最佳例子,因事件本可由香港法庭處理。 戴啟思說,不擔心兩地法制差異會有礙交流,反而更應交流,他說,未來與內地機構會面時,會直言心中所想(I will tell them as I see it),希望大家能了解彼此想法,又形容令《基本法》有效運行,是兩地的共同利益。他說,在兩地交流法制意見上,自己只是小人物(small potato),強調香港政府官員更有責任作兩地交流,向內地說明香港有別於內地其他地方,亦要敢於發聲,令內地明白兩地差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