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泰勿攜使用電子煙 罰逾萬美元囚5年
[2018.01.10] 發表
中國駐泰國大使館周一(8日)發布領事提醒,呼籲遊泰中國公民嚴格遵守泰國電子煙相關法律規定。
使館提醒,泰國執法部門日前連續查處多家電子煙經銷商,涉事人員被追究刑事責任;另有外國遊客因抽電子煙而被處以高額罰款。
根據泰國法律規定,電子煙在泰國屬違禁品,在泰攜帶、使用、進出口、銷售電子煙等行為均屬違法。其中攜帶、使用電子煙最高可判5年監禁或不超過50萬泰銖(約1.55萬美元)罰款,或兩者並罰;如有進出口及銷售行為,刑事最高10年或罰款不超過100萬泰銖(約3.1萬美元),或兩者並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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