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遠輝:公私營合作發展土地可行毋須地價誘因
【明報專訊】土地供應專責小組至今已召開6次會議,小組主席黃遠輝昨早出席商台《政經星期六》表示,採用公私營合作方式協助發展商改劃土地,是短期內提供土地較可行的方案,但小組認為政府不可在地價上提供任何經濟誘因,若提供基礎設施作誘因,則應在相關地段要求預留一定比例興建公營房屋。
黃遠輝表示,若運用公私營合作模式,政府應採用清晰和公平的機制釋除社會疑慮,小組討論後認為政府絕不可以在地價上給予發展商任何經濟誘因,若政府提供基礎設施作為誘因,則須在相關地段取回一定比例興建公營房屋。他又稱,政府資料顯示私人發展商於新界擁有的農地不少於1000公頃,他相信部分農地曾申請改劃建屋,但都失敗,估計是與交通、食水、排污等配套設施不足有關。
擬3月起諮詢強調文件無傾向
土地小組開會初期,掌握了12種坊間提出的土地選項,黃遠輝表示,至今小組已研究10項,尚欠軍事用地及私人康樂用地未討論,估計本月內完成討論所有土地選項,下月就公眾諮詢整理資料,預計3月至7月作廣泛諮詢,11月提交建議報告。他強調諮詢文件不會有傾向,亦不會在任何選項上有前設,小組會就各選項鋪陳資料,尤其是時間性及土地潛力,令公眾聚焦就短期覓地在各選項中作取捨,他亦同意部分土地選項成本高、所需時間長,或須克服環境、交通配套等挑戰,有一定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