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律政司長鄭若驊上任首日,即被揭發2008年購入並一直報住的大欖海詩別墅獨立屋疑有多項僭建,包括地庫、露台、水池和天台屋。鄭若驊昨現身回應表示,買入大宅時情G已如報道所指,「屋內我並無作出任何結構性改動」,她承認警覺性可做得更好,就引起不便致歉。她又承認毗鄰獨立屋的屋主潘樂陶是其丈夫,有建築師認為兩獨立屋合共至少6處疑屬僭建,而潘樂陶3號屋僭建情G較鄭宅更嚴重。
屋宇署﹕執法一視同仁 盡快申手令入屋
本報去年12月27日開始,連日就兩獨立屋疑有僭建向屋宇署查詢,署方至昨日透過政府新聞處發稿稱,前日(5日)派人到該等屋宇視察,由於未完成調查,現階段不評論個案。署方強調會一視同仁,執法工作不會因涉事人身分而受影響。署方昨晚11時另回覆本報稱,過去5年並沒有接獲相關屋苑僭建情G的舉報。而就2、3、4號屋的舉報,署方會盡快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法院申請手令進入有關處所視察,並按照一貫程序調查有關屋宇是否有僭建物,以及按照現行執法政策處理。
特首辦﹕前日已知悉 促鄭說明釋疑
特首辦發言人表示,鄭若驊前日下午已向特首報告其大宅或有僭建物,特首已要求她盡快公開說明,以釋公眾疑慮。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昨形容鄭若驊「未坐穩就出事」,建制派和民主派均批評鄭政治敏感度不足(見另稿)。
本報昨報道鄭若驊報住的海詩別墅4號屋疑有僭建,地面層有一條原圖則沒有的下行樓梯,懷疑通向下層僭建地庫。律政司長鄭若驊昨現身回應,承認其丈夫為工程師學會前會長潘樂陶,潘在2012年買入3號屋成為鄭的鄰居。建築師關兆倫對比兩屋現G及屋宇署圖則,認為兩屋合共至少有6處較大可能屬僭建之處,包括天台玻璃屋及牆身等,當中潘樂陶獨立屋的疑似僭建比鄭宅更嚴重(見圖)。
丈夫潘樂陶曾掌工程師學會
潘樂陶昨回覆傳媒時指出,自己買屋時未有徵求專業意見,是自己注意不足,然而本報翻查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潘樂陶在2012年的買賣協議有附加條款,當中註明買家潘樂陶確認他曾獲律師提醒,他應聘請認可人士就大宅有否違規結構作建議,並應取得測量師報告,以了解有否因出現違規結構而違反《建築物條例》(詳見A2)。
鄭若驊為土木工程師 未回應為何沒發現僭建
鄭若驊昨日中午先透過政府新聞處發表聲明,表示前日(5日)收到屋宇署通知,要求入屋調查,她立即委託認可人士檢視,並向特首報告,她會全力配合屋宇署調查,若證實有僭建物會盡快改正,並就事件引起不便深表歉意。她兩小時後在中環律政中心會見傳媒,逾30名傳媒在記者會前1小時到場守候,惟鄭只現身5分鐘為事件解畫,答了3條問題便匆匆離開,其間未回應大宅有多少僭建物、為何身為土木工程師也沒有發現僭建等。
將迴避相關法律程序
鄭若驊見傳媒時表示,前日收到屋宇署信件要求入屋視察,但當時「開不到門」,又指在報章看到其大宅的情G,「其實在我買的時候,情G已是這樣……屋內我並無作出任何結構性改動」。她未有回應會否引咎辭職,只稱自己不參與任何相關檢控或法律程序,以防有利益衝突。土地註冊資料顯示,4號屋的前業主為「富港投資有限公司」,與鄭若驊簽署轉讓契約的是該公司股東之一梁世雄,資料顯示梁是建築師,本報昨到其寓所及公司查詢,但未能接觸梁。
本報昨報道,鄭若驊2008年買屋時的轉讓契約特以中文撰寫條款,內容指「該物業將以現有狀況之下由買方購入,買方曾被邀請檢查物業……買方同意及接受該物業之現狀,不得藉此拒絕交易」。該契約由鄭若驊簽署,被問及這是否反映其政治敏感度不足,鄭重申警覺性可做得更好,冀透過聘請認可人士及配合屋宇署調查,盡快處理事件。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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