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酗酒問題的精神病漢,前年在摩士4號公園晨運時,稱被正在打掃的清潔工掃及腳部,清潔工拒絕道歉後兩人爭執,病漢雙手推倒清潔工,並腳踏清潔工胸口後離去,清潔工其後不治。精神病漢在警誡下稱一時衝動犯案,「我點知佢咁脆弱」,昨在高院承認一項誤殺罪,被判囚4年半。 61歲被告馬發民,1994年起被發現患有精神分裂症、智力低及酗酒問題。法官表示,被告稱案發前曾飲酒,明顯他無法控制酗酒及精神問題,更沒按時服藥,危及公眾安全;被告見死者倒地後,不但沒施以援手或報警求助,更隨即逃去,法官明言這是加刑因素。 稱衝動犯案 「點知佢咁脆弱」 被告雖感到後悔及患有精神問題,但其行為始終導致一條人命喪生,故認為判處即時監禁最恰當。 根據控方案情,前年1月7日早上9時許,被告與清潔工胡國乾(61歲)爭執,有途人見到被告用雙手推倒胡,胡其後被送院檢查,惟至同年2月1日不治。被告警誡下稱只是推了胡一下,並曾一腳踏在胡身上,「我點知佢咁脆弱」。法醫證實胡頸脊椎受損導致的四肢癱瘓,引發支氣管肺炎和腦梗塞併發症致死。 【案件編號:HCCC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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