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其他新聞
保安稱欲救暈倒同事 梁游助理喝罵「死開」
人均垃圾量23年新高 廚餘棄堆填區C6.5%
家庭友善僱主:出示學校通告獲假 員工流失率大跌
南亞牌子私煙藏雜貨店
追討百萬元遣散費 海麗h清潔工罷工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羅冠聰姚松炎願退未用款項

【明報專訊】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上月向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及姚松炎發信追討議員酬金,昨日是4人回覆立法會的期限。資深大律師石永泰代表羅冠聰和姚松炎回信,指立法會主席曾裁定二人的宣誓有效,他們有合理預期獲發薪津,加上二人在任期間有付出和工作,追討薪津是不公義,認為行管會應行使酌情權,不作追討;不過,二人願意退還仍未使用的預支款項。

限期屆滿 梁國雄不回覆

立法會回應稱,截至昨午6時,收到其中3人的回覆。劉小麗稱已用類似羅冠聰和姚松炎的理據回覆立法會;梁國雄說,由於他正就撤銷議員資格上訴,因此未有回覆行管會。

立法會行管會上月向4人發信追討各人270萬至310萬元薪津,當時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收到回覆後行管會將再考慮下一步行動。

石永泰代表羅冠聰和姚松炎回覆立法會行管會,回信長達32頁,詳細列出行管會不應追討二人薪津的理據。信中指出,立法會主席曾裁定二人的宣誓有效,二人其後亦繼續行使職權和獲發薪津,因此二人有合理期望薪津發放不受宣誓爭議影響。

羅姚代表﹕追薪「有違常理」

信中又指出,行管會應行使酌情權,不作追討,而立法會一旦為此打官司,預料將要花費大額公帑,結果亦難料,因二人有強而有力的抗辯理據。石永泰又強調,追討薪津是不公義和有違常理,並引用Lord Reid對R v Smith (1975) 一案的評論,指「法律有時或者是很混蛋,但它不能如此愚蠢(The law may sometimes be an ass but it cannot be so asinine as that)」,希望法律不會「荒謬到」要求羅冠聰和姚松炎償還薪津。

 
 
今日相關新聞
羅冠聰姚松炎願退未用款項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