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12.23
    星期六

林丹棄用指定贊助 青島遭罰扣12萬補助

[2017.12.23] 發表

羽超第5輪,青島仁洲主場迎戰浙江能源的比賽中,缺席多站比賽的林丹對陣黃宇翔,林丹上場時用的是個人贊助商品牌的拍包,而非青島仁洲俱樂部羽超聯賽贊助商品牌的拍包。賽事中,林丹2:0輕鬆戰勝對手,取得賽季開門紅。缺席多站比賽的林丹依舊展現出了其超群的實力以及超強的現場號召力,但比賽第二天的12月22日,中國羽毛球俱樂部超級聯賽組委會紀律委員會向青島仁洲俱樂部下發了關於該事件的處罰決定,並告知參加羽超聯賽的各俱樂部。在決定中提到,青島仁洲俱樂部運動員林丹未按規定使用羽超聯賽組委會規定的聯賽贊助商提供的拍包,且賽前因未按規定立即糾正導致比賽延時開賽28分鐘,根據相關處罰條例,共扣除青島仁洲俱樂部賽事補貼12萬元,同時給予俱樂部警告處分。

接到處罰決定之後,青島俱樂部方表示,完全接受和服從羽超聯賽組委會紀律委員會做出的決定,同時在之後的比賽當中,加強俱樂部管理以及與運動員的溝通,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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