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審計報告揭示政府船艇日漸老化,部分更出現「超齡」使用情G。本報發現,消防處現役21艘「滅火及救援」船艇中,多達14艘、即三分之二超出預計使用年限,「超齡」2至12年不等(見表)。負責採購新船的海事處至今僅就3艘「超齡」的消防船艇批出新的採購合約,其餘11艘仍處於制訂標書及計劃申請撥款階段。消防工會關注目前消防船隊的規模不足應付大型郵輪海難。
明報記者賴銘傑
本報翻查消防處年報及過去兩年的審計報告,統計出現役21艘「滅火及救援」船艇中,有14艘「超齡」2至12年不等,包括兩艘滅火輪、兩艘雙體指揮船、兩艘潛水支援快艇,以及8艘救援快艇;消防處向本報確認上述「超齡」情G。按照海事處標準,鋁合金及玻璃纖維船身預計使用15年,而鋼船身則預計使用20年。
工會﹕船隊規模不足應付郵輪海難
消防處職工總會主席聶元風表示,消防船使用年期「的確比較高」,並引述前線人員透露,部分消防船曾出現「機件失靈」等不理想情G,需即時安排維修,「雖不威脅航行安全,但對效率造成影響」。聶續稱,前線已多次向處方反映船艇不足及「超齡」情G,「處方反應是正面,但最大障礙是採購和撥款需時,由決定採購到交付,很可能需時5年,加上要安裝其他設備,新船交付了也不代表可即時使用」。聶又說,現時船隊規模僅夠應付小至中型海難,「大型郵輪愈來愈多,處理能力未必夠」。
海處負責招標買新船
消防處回覆稱,14艘「超齡」船艇中,海事處已完成更換兩艘潛水支援快艇及7號滅火輪的招標,並先後於今年5月和上月批出採購合約(見另稿)。至於其餘11艘,海事處正制訂更換2號滅火輪的標書,而消防處則正就更換兩艘指揮船申請撥款,並於明年就更換餘下8艘「超齡」救援快艇提出撥款申請。
消防處續稱,海事處除為每艘消防船艇提供年檢及維修服務外,亦會在船艇預計使用期屆滿前作檢測,評估每艘的整體狀G,再向消防處提出相應專業建議,例如採購換新抑或維修等。消防處已制訂監察方案,包括在招標工作出現滯後時採取的補救措施,並已聯同海事處制訂更新及購置新消防船的10年計劃。
專家﹕超齡愈久 保養成本愈高
工程師學會輪機暨造船學界別顧問小組主席司徒家成稱,船的設計使用年限是指完全不做保養下的使用時間,但每隔12至18個月須強制驗船,加上平日會做保養維修,船的壽命多能順延,「很多船用數十年也無問題」。他續稱,要測試鋁及鋼身船的老化程度,可測試船殼腐蝕點,亦可以磁粉測試船身有否裂縫。司徒又稱,若船曾發生碰撞或擱淺,只要無傷及結構及有適當維修,安全系數不會大打折扣。
資深船長鍾東堂認同,船若保養得宜,「超齡」使用亦無問題,「飛翼船1970年代使用至今,一直有更換船身鋁板,至今仍能用」。不過,他稱「超齡」使用愈久,保養成本便愈高,然而購買新船亦不一定划算,需視乎平日保養狀G。鍾又認為政府保養質素嚴格,相信「超齡」船無安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