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外言﹕實用價值與運用價值
【明報專訊】在人們心目中,每一樣東西都最少有一種主要功用,如果東西能有效地發揮其主要功用,我們就覺得它很「實用」。葫蘆長成,用來盛水裝物,很實用;製成不龜手藥,用來防止皮膚凍裂,很實用。假如東西不能有效地發揮、甚至失去主要功用,我們就覺得它「不實用」甚至「無用」,惠施的大葫蘆裝水不夠硬,剖開盛水又太大,惠施就覺得它無用,把它打碎;不龜手藥的藥效倒沒問題,從藥物功效來說,一直很「實用」,但此藥獲利甚少,從經濟利益衡量顯然也不怎麼「實用」,所以宋人輕易地賣給別人。
殊不知,所謂「實用」只是人們心目中預期的某種效果,受時空條件所限。葫蘆多用來做瓢盛水,但它的使用範圍顯然不止於此,小屋當然裝不下大葫蘆,但一旦跳出這個空間,把葫蘆放在更大的江湖之上,它就是隻很「實用」的「船」;不龜手藥用來防止皮膚凍裂,不值幾個錢,但一旦抓住時機,在冬日水戰中使用,它創造的價值就遠大於它的藥用價值。
所以,事物的「實用價值」其實受限於時空條件,如果我們能夠打破成見,跳出禁錮思想的時空框框,善加運用,就可以創造更大的價值,這就是事物的「運用價值」。當事物的「運用價值」遠大於事物的「實用價值」,其實也為事物開拓新的「實用價值」。莊子說惠施不會「用大」,不僅指出惠施不會使用「大東西」,還指惠施不會創造「大價值」。
[語文同樂 第28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