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國泰君安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已婚前董事早年搭上四川情婦,買下淘大花園一單位背妻偷情,惟情婦自2011年10月返回單位後,一直「人間蒸發」。前董事昨繼續自辯時,首度透露在淘大花園壓死情婦後,翌日駕車將屍體棄置於將軍澳和西貢交界一條村外的垃圾車內,其後如常返回公司工作。前董事更灑淚解釋,案發後「好懦弱」,沒勇氣承擔責任,但現時已失家庭無包袱,終決定承認殺害情婦,「我要認罪」。
乘升降機時曾想扔屍袋逃跑
被告陳文深(44歲)被控於2011年10月6日在淘大花園一單位謀殺情婦秦嘉儀(33歲)。被告日前透露當日與秦就分手事宜爭執,其後單手壓至對方斷氣死亡,並以保鮮紙包裹屍體放入尼龍袋內。
被告昨繼續講述他處理屍體的過程,稱案發翌日他用手推車運走裝有屍體的尼龍袋,惟搭乘升降機時遇到一名居民,他大感驚慌,一度想扔掉屍袋逃跑,「(我)忍住、拖住(屍袋),夾硬行出去」。
被告其後將尼龍袋放入車尾箱,離開淘大花園。他形容當時「慌不擇路」,駕車到處去,不知應將屍體棄置在哪裏,到將軍澳一個屋苑時,突然想到可將屍體棄置在垃圾站,但因站內有很多人在工作,他感到擔心和驚慌,最終放棄。
被告繼續憶述,他其後駕車到將軍澳和西貢交界一條人煙稀少的村,看到村屋前有多輛垃圾車,便乘無人之際將屍體拋入其中一輛垃圾車內,再用其他垃圾掩蓋。被告棄屍後回到公司工作,惟當時「很傷心、很不安」,遂提早離開公司,乘車到清水灣海灘,「自己一個坐,坐了大半個小時」。
稱案發時「好懦弱」 憂失去妻兒
被告接受控方盤問時,哭着解釋為何到現在才承認殺害秦。他稱案發時「好懦弱,我沒勇氣承擔責任」,擔心會失去妻子和兩個兒子,故一直隱瞞,形容自己行為很自私。被告稱現已失去家庭,「我沒有包袱」,故決定將實情原原本本地說出來,以對秦和其家人負責任,「我要認罪」。
控方上周讀出控辯雙方同意案情,表示被告願意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4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