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卑詩省府昨日正式開始使用新版的物業轉讓稅(Property Transfer Tax,PPT)表格,要求買家填報及核實賣家是否本國稅務居民,如買家未有提供準確資料,將面臨被稅務部追討賣家的資本利得稅(見另稿)。有專家提供五項買家自保方案,例如要求賣家提供稅務報表等,但如對方堅拒提供資料,買家在填表時必須小心處理,必要時寧可漏空不能確定的項目。
卑詩省財政廳新PTT稅表(第29版本)昨日正式使用;最具爭議及對買家影響最大的,是買家需要表明,曾否盡合理的努力去核實賣家的居民身分,而賣家是否加拿大居民或非居民,則是根據加拿大的《入息稅法》(Income Tax Act)而定,即所謂的稅務居民。
本地法律公證人任立三指,買家在核實賣家的居民身分時,並不應單靠對方口頭提供的資料作實。
他說,在新例未實施前,一般處理物業交易的買方律師,都會準備一份法定聲明(Statutory Declaration)予賣方律師,並要求對方填寫後交回。
任立三說,在該份法定聲明中,賣方需要聲明是否本國居民及在聯邦《入息稅法》定義下的稅務居民,並需在律師見證下簽署文件,文件具法律效用。
買家可按照賣方在聲明提供的資料填寫物業轉讓稅表格。如今新例實行後,聲明文件大部分都會加上省物業轉讓法下的條文。
任立三表示,如賣方沒有簽署法定聲明,又拒絕提供居民及稅務居民身分的資料,買家應該以書面及電郵,經對方的律師提出要求,並保留這些文件的副本,以證明曾盡努力希望核實對方的居民身分。但在填寫表格的時候,如沒有足夠資訊確認對方是否居民,則寧可將該項漏空,亦不要冒險填寫。
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則認為,雖然新例是將核實賣方居民身分的責任交到買方身上,但買家不必過分擔心。
他建議買家可要求賣方提供最近兩年的評稅單(Notice of Assessment),因為這是最簡單直接的證明。
不過,如對方拒絕提供這項資料,而買方對賣方的稅務居民身分仍存有疑問,則可請律師成立信託,要求賣方需要提供證明才能取得成交的款項。
李克倫認為,新例令加拿大稅務局更易執法,甚至偵查出過去7年內曾漏報或瞞報的人,然後追討漏報的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