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離婚夫妻有時會為子女撫養權爭奪一番,陝西男子王兵也不例外。惟他成功爭得兒子撫養權後幾年,始知兒子竟非其親生,交給前妻照料後興訟追討精神損害撫慰金和撫養費。最終經法庭調解,王與前妻達成協議,以逾4萬元人民幣賠償和解。 王兵與妻子李花婚後育有一子,後因感情不和離婚。王當時竭盡全力爭取兒子撫養權,後來又因兒子探視問題,多次後與前妻起衝突。 一次爭吵中,王兵聽到李花說兒子不是他親生的,他以為李只是故意氣自己才這樣說,但仍做了親子鑑定,結果竟發現他與兒子的確「非生物學父子關係」。王兵一家於是將兒子交回李花,王並在離婚後第三年,將李告上法庭,追討精神損害撫慰金和兒子的撫養費共逾10萬元。 李花開庭前多次致電法院約見法官,稱開庭時不會到庭,但要提前表達自己對案件的意見,指兒子雖非王兵親生,但是她與王婚後所生,離婚時也是王主動要撫養兒子,故他對兒子有撫養義務。 李又向法官稱自己已再婚,案件對其家庭影響很大。 李經法官勸說後,終在案件開審當日出庭,但一開始她又與王兵針鋒相對。結果又需由法官調停,李才改變態度向王道歉。法官發現王兵與兒子雖非親生關係,但撫養他的幾年中,已跟小孩產生深厚感情。法官於是趁機勸王兵適當讓步,將兒子證件、針卡等交給李花,不要影響孩子正常上學。 王兵與李花最終達成調解協議,將兒子交由李花撫養,李需在半年內向王賠償4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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