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涉通風報信 換按摩院4次服務 另涉逼另一按摩院廉售女商人
【明報專訊】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一名警長,涉嫌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涉案駐守九龍城分區的警長,於2014年向區內一間按摩院主管提出可通風報信,提供警方行動的機密資料,以及在4次接受按摩院服務時「沒有付款」;此外,該警長又被控向另一間按摩院的東主施壓,迫使對方以較低價錢將其按摩院售予一名女商人。
隸屬雜項調查隊 職責之一巡按摩院
警方發言人昨日回覆表示,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和誠信,對貪污採取零容忍態度;警隊會繼續根據誠信管理綜合綱領,致力採取果斷行動杜絕瀆職和不當的行為。警方表示該名警員已被停職,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
涉案男子張家輝,50歲,案發時為警長,隸屬九龍城分區雜項調查小隊,其中一項職責是在九龍城區內的按摩院巡查及「放蛇」監察。
廉署表示,張被控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名,即執行公職時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不當行為。被告已獲准保釋,將於下周二(2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廉政公署昨表示,早前接獲兩宗貪污投訴,經調查後揭發案發時為警長的被告涉案。其中一項控罪指稱被告涉嫌於2014年2月5日至9月19日期間,威脅一間按摩院的主管,表示若警方日後在行動中察覺到其按摩院的按摩師違規,便會拘捕她而非按摩師。此外,被告亦涉嫌提出向該按摩院主管通風報信,提供其他警員及其日後行動的機密資料,以及在4次無付款下接受按摩服務。
被控威脅東主繼續經營將騷擾
另一項控罪則指出,被告涉嫌於2014年2月1日至9月10日期間,表露警員身分並要求另一間按摩院東主,退還一名女商人為購買該按摩院而支付的5000元訂金,或以較低價錢出售該按摩院予該女商人。此外,當警方在該按摩院進行兩次例行視察牌照時,被告涉嫌威脅該女東主若繼續在該按摩院經營業務,會對她作出騷擾的行為。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