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法官辭職3年內禁受聘律師行
[2017.10.13] 發表
【明報專訊】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簡稱最高法院)近日印發一份意見,主要就法官離職後從事工作設立規定,包括禁止法官在辭職後3年內受聘於律師行,杜絕辭職法官借助個人影響力進行不正當競爭、削弱司法權威。其他司法人員離職後兩年內,禁止任職律師行。
據最高法院政治部負責人表示,這份《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關於規範公務員辭去公職後從業行為的意見』的實施意見》規定,最高法院的法官和處級以上人員辭去公職後的從業限制時間為3年,其他人員為2年,禁止辭職人員在限制期內受聘於律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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