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豪坊天梯溜後 機電署控奧的斯
【明報專訊】今年3月朗豪坊「通天梯」溜後導致18人受傷,機電工程署昨檢控涉事註冊電梯承辦商奧的斯、一名工程師及一名工程人員,指他們涉嫌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規定下的法定職責。他們已獲發傳票,案件將於下月2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奧的斯香港發言人稱會仔細研究案件及作出適當跟進,又稱一直以來,奧的斯都把員工、客戶及每日使用奧的斯產品和服務的人的安全置於首位。
1工程師1工程人員同被控
機電署昨就上述事故,向涉事奧的斯電梯(香港)有限公司、一名註冊自動梯工程師及一名註冊自動梯工程人員提出檢控,指他們涉嫌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機電署稱,今年3月25日,一部位於朗豪坊的自動梯突然停止並朝反方向運行,導致18人受傷,署方在獨立專家協助下於5月完成技術調查,總結事故原因是主驅動鏈斷裂,以及用以監察主驅動鏈斷裂或過度延長的保護裝置雙重失效,導致附加制動器未能啟動以煞停電梯。
機電署隨後的刑事調查發現,涉事承辦商、一名工程師及一名工程人員均未履行《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第618章)規定下的法定職責,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決定提出檢控。控罪指奧的斯及註冊工程人員沒確保電梯的定期保養妥善進行,而註冊工程師則沒確保所承辦檢驗的電梯、相聯設備及機械被徹底檢驗。
機電署數字顯示,此事故為今年首6個月唯一一宗機件故障的電梯意外,另有774宗乘客不小心使用電梯的意外及31宗外來因素個案(例如有外來物件等揳於梯級與自動梯梳齒板之間空隙,觸發安全掣而急停,導致有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