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投訴性騷擾後丟職 女教師控校方歧視
【明報專訊】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一名前女教師,指在任時校方因其腳傷而拒絕她申請擔任考評局評卷員;她又聲稱遭男同事性騷擾而感焦慮抑鬱,向校長投訴後,獲對方回覆不會續聘她。前女教師早前入稟區域法院,控告該男教師及校方性別及殘疾歧視,要求對方道歉及賠償。
申索人為凌佩儀(譯音),答辯人為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法團校董會及男教師廖俊明(譯音)。申索人曾向平機會投訴,此案則是她自行聘請律師行入稟,要求法庭裁定答辯人的行為屬歧視。
因工受傷後申任評卷員 校長拒批
入稟狀指出,申索人於2015年1月因工致右腳受傷,曾長時間接受物理治療。同年12月,該校校長以申索人腳傷未癒為由,拒絕她在考評局出任中學文憑試(DSE)評卷員,令她失去掙取報酬的機會,申索人認為校方涉殘疾歧視。
申索人亦稱,廖姓男教師分別於2015年9月及2016年1月兩度性騷擾她,她事後經診斷,出現焦慮及抑鬱病徵,在2016年首5月的大部分日子均需請病假。
申索人丈夫亦為同校教師,他曾就妻子的腳傷及被性騷擾問題向校長作書面投訴,並附上醫療紀錄,惟申索人認為校方自此對她的態度較其他人差。2016年4月,校長告知申索人丈夫,指其妻於2016年9月起不會再獲續聘。
【入稟編號:DCEO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