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東北判囚周一頒判辭
[2017.09.08] 發表
【明報專訊】參與2014年6月反新界東北前期發展工程撥款示威,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的13名示威者,上月經上訴庭覆核刑期聆訊後被加刑,由原審時80至150小時社會服務令改為全部監禁,刑期由8至13個月不等,惟當時未詳細解釋原因。案件上訴期限將於下周二屆滿,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庭將於下周一頒判辭。
根據條例,申請人須於28日內提上訴,意味下周二為最終期限,但至今仍未有被告提出上訴。部分被告的代表律師早前曾表示,要參考法官書面裁決才能提出上訴和申請保釋。
【案件編號:CAAR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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