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德權:國歌法本地立法會聆聽意見
【明報專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通過《國歌法》,10月1日生效,並將會納入港澳《基本法》附件三,兩個特區需要在當地立法實施。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表示,在本地立法過程中,一定會聆聽社會聲音和關注。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相信在本地立法時,會照顧基本法第三章所提及的核心價值和自由,但認為進行公眾諮詢的空間不大。
聶德權昨出席「民主思路」的公開活動前回應國歌法,強調會按照本地法律和司法制度,透過本地立法制訂相關法例,「國歌法最重要的原則,國歌是國家象徵和標誌,所以必須尊重國歌,我相信不會有人有異議」。
湯家驊:公眾諮詢空間不大
泛民主派政黨要求港府為國歌法作本地立法前,必須諮詢公眾。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後,已成為本港法律一部分,諮詢公眾的空間不大。他說,香港人最關心的是刑責處理方式,相信立法會在立法時會小心處理,亦會照顧基本法第三章所提及的核心價值和自由,籲市民毋須太過擔心。
答讀音不正憂慮葉太:我用廣東話唱
另一行會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昨在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上表示,毋須就國歌法做公眾諮詢,因為「原則不用諮詢」,強調「保護國家尊嚴是應有之義」。葉太估計立法時會按國旗、國徽法處理。至於奏唱國歌時要「肅立」、「舉止莊重」等問題,她相信這些不會在普通法出現。被問到有人憂慮會因普通話讀音不正惹來問題,葉太笑言﹕「我都係用廣東話唱,鰣輕銦C」
曾鈺成:不存在不覺意犯法
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出席活動時表示,國歌法是簡單法例,而任何涉及刑事法例行為都有準確和合適定義,不存在容易違法空間,「一定有非常準確且合適定義,不存在不覺意犯了法……甚至有些人話食麵包(聽到國歌)無站起來都犯法,完全是可笑的,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