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需申述財產是合法取得 財產原擁有者可獲補償
法律構定信託(constructive trust)是一項公平補償(equitable remedy)的方法。由法院頒令,讓因為受到他人的非法行為而蒙受損失的一方,獲得補償。這些非法行為可以是涉及一個人拿取或使用他人的財產或業權,並從中不公平獲益。
法律公證人任立三解釋,法律構定信託可以視作為追溯式的概念。非法使用或獲得財產的一方,只被視為受託暫時管理財產,但財產的擁有人,依然是原來的擁有者,因為擁有者由始至終並沒有將財產交給對方。
任立三指,在大多數情況下,非法取用他人財產的人如被追討,需要提出證據申述財產是合法取得,如果沒辦法提供實際證明,法院極大機會判處原告一方,即財產的原來擁有者勝訴。
至於補償方式,舉例說,如答辯人非法取用原告人50萬元,並將款項用來購買一間房屋,法院在裁決時,可將房屋討回並判予由法院頒布的法律構定信託管理,答辯人之後要將房屋轉名予原告人。如房屋的價格升值,收益亦歸原告所有;如房屋貶值,原告人則可追討差額,即最終仍可獲得原本遭非法取用的全數金額。
如答辯人取用款項後,將款項與個人的財產合併再買房屋,又或者用非法取用的款項,在原有的房屋加建房間等,法院將會按照比例,讓原告人獲得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