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自稱健康顧問的已婚漢涉於2014年施藥非禮於佔領行動認識的女子X,並在保釋期間再迷姦德國女遊客Y。陪審團早前裁定被告向遊客Y施用藥物以獲得或便利作非法的性行為及強姦罪罪成,法官昨判刑時怒斥被告毫無悔意,自辯說法荒謬,向警員及陪審團不斷講大話,鑑於案情極嚴重,判囚12年。
親友求情指為人慷慨善良
被告文耀輝(44歲)昨獲家人、妻子及教友等撰寫求情信,指他為人慷慨善良,希望法官輕判。暫委法官司徒冕指被告或許能在某些範疇利用其「自然療法」幫助他人,但不能輕視本案嚴重性。被告昨聞判時表現平靜,離庭後更向親友微笑。
加強「專業」 門貼「最佳醫生」
法官昨判刑時列出5項加刑因素,包括被告利用自己的「專業形象」犯案,在工作室門外貼上「最佳醫生」(No.1 Doctor)字句,自稱擁中美自然療法及中醫藥碩士,在菲律賓國立大學修讀營養學學士等。法官認為被告要求事主填寫健康問卷,全為加強其「專業形象」。
官斥「買迷藥自用」荒謬
另外,被告施用的藥物「氟硝西泮」不但會令事主昏睡,更會令其喪失記憶。被告辯稱購入精神科藥物「死藤水」是為了親身經歷半睡半醒狀態,法官怒斥被告講法荒謬(nonsense),又指被告目的完全是為了強姦Y。被告曾供稱他以伏特加浸製草藥,法官認為該些「自然療法藥物」毫不自然,更含有高濃度酒精。
被告在犯案時沒有使用安全套,用隱藏式攝影機偷錄強姦事主的過程,以滿足慾望。法官稱,從被告偷錄片段可見,Y根本無力反抗。據了解,除本案的偷錄片段外,警方於案發後曾搜出多段有清醒的女子與人性交的片段,但終未有就此提控。
保釋期犯案成加刑因素
法官續稱,另一項重要的加刑因素是被告在保釋期間犯案,2014年12月被告曾因涉施藥非禮一名女子被捕,被告於該案雖因「技術問題」而脫罪(見另稿),但法官斥被告保釋期間犯案,顯示毫無悔意;另事主須上庭再次憶述事件,對其造成困擾。
事主Y的創傷報告指出,Y在案發前一直過荂u完美及快樂」的生活,本案令她感到抑鬱及焦慮,被證實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症,對人失去信心,嚴重影響她日常社交,需要繼續接受心理治療。法官斥被告行為對Y造成最壞的影響,本案案情極之嚴重,被告向Y展示自己有不同專業資格,但施藥迷姦比他年輕一半的Y,更偷拍整個過程以滿足自己的慾望,遂判被告入獄12年。
【案件編號:HCCC7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