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4次非禮前科、智商偏低的運輸工人,今年1月初在秀茂坪順利h誘拐7歲男童到梯間,脫下自己內褲要求男童觸摸其下體,男童其後告知家人揭發事件。工人早前在區院承認一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昨被判囚4年半。 辯方求情稱,被告林裕偉(44歲)屢犯猥褻行為罪,需接受治療及專業協助,被告亦親自撰寫求情信,顯示他有悔意。辯方特別指出,案中7歲事主在事件被揭發時表現冷靜,及後在其母拒絕下亦沒再作身體檢查,提醒須注意以上事項後再判刑。法官表示,心理及精神科背景顯示被告有戀童癖,被告有4次非禮案底,對上一次於2014年被定罪判囚,出獄半年即干犯本案,認為他重犯風險大。 官:犯案無關低智 重犯風險大 法官強調事主因事件受壓,被告破壞兒童對成人的信任,行為對兒童構成威脅,須判阻嚇刑罰,並稱沒證據顯示被告智商偏低與他犯案有關,故不將此納入減刑因素。法官以6年9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最終判囚4年半,並警告被告如再犯,屆時會考慮將案交高院處理。 【案件編號:DCCC2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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