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是註冊護士的婦人10個月內先後5次以沒帶銀包和提款卡被「食卡」等藉口,向途人「借錢」共970元,並留下電話號碼,聲稱稍後會還錢,最後卻失蹤。婦人昨承認5項盜竊罪,裁判官指她曾接受高等教育卻落得如此下場,嘆說「可惜、真係可惜」,將她還押至7月7日判刑。 官:事主或不敢再幫人 被告為人稱「大埔200蚊姐」的潘嘉韻(34歲)。裁判官聽取案情後表示,被告行為或令眾事主將來不敢再幫助真正有需要的人,斥責她利用他人惻隱之心犯案。辯方求情稱,被告前夫早年因沉迷賭博致欠下大筆賭債,要變賣寓所以還債,她事後更被法庭頒令破產,一度患上抑鬱,現於自願戒毒中心接受治療。 官嘆曾受教育卻放棄自己 裁判官其後索取被告的案底紀錄資料,發現她曾是註冊護士,慨嘆她曾接受高等教育卻放棄自己,落得如此下場,下令先索取其戒毒所和社會服務令報告,還押候判。 根據案情,被告於2014年4月17日晚上,在大埔游泳池附近向途人聲稱忘記帶銀包,希望對方能借錢讓她乘車回家,並承諾會在翌月還錢,途人答允借出300元,並拍下被告的身分證和取得其電話號碼,惟被告最終沒還錢。被告其後4次重拖故技,藉口改為提款卡被「食卡」,涉款70至200元不等。被告於2015年4月15日被捕,她在警誡下承認曾向不同途人借錢應急,但不記得任何案發經過。 【案件編號:FLCC227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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