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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故意撞途人屈錢 積犯認勒索盜竊

【明報專訊】曾恐嚇女學生公開其裸照及斬其家人、上月初被裁定刑事恐嚇罪成的無業漢,前年11月在街頭故意撞向途人後,聲稱對方指紋已印在裝有毒品的煙盒上,恐嚇對方到自動櫃員機轉帳。無業漢之後重施故技,向另一途人指他曾打其女友,威迫轉帳,總共盜取二人近4萬元。

兩案共涉4萬元

被告關銘豪(44歲)昨承認自稱三合會社團成員、勒索及兩項盜竊罪。辯方昨求情稱,被告沒有使用實際暴力,亦曾向警方透露同黨姓名,願意協助調查。

控方稱被告有28項案底,而警方因證據不足而未有檢控被告的同黨,又稱被告只提及同黨名字,聲稱忘記案件細節,其證供幫助不大。法官認為被告證供對案件調查有幫助,押後至本月22日判刑,其間被告須還押。

逼事主櫃員機轉帳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2015年11月6日凌晨與同黨故意撞向首名事主後,自稱是三合會成員,指對方撞到其「大佬」,要求他道歉。被告其後要求事主暫管兩盒香煙,再聲稱對方指紋已印在裝有毒品的煙盒上,威脅他到自動櫃員機轉帳,待事主按下密碼後,藉詞要求對方離開,再自行提取1.92萬元。

同月24日,被告向第二名事主聲稱他曾打其女朋友,要求事主轉帳,其間聲稱提款機「食卡」,在事主不為意下提取1.95萬元,再搶走對方價值6500元手機。

【案件編號:DCCC8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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