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城市大學胡法光運動中心去年5月20日突然塌頂,屋頂綠化工程被揭無入則。事發超過一年,消息稱屋宇署的終極調查報告已大致完成,最快或於本周內公布,並交代事故原因及跟進行動。惟事發至今已超過一年,或超出《建築物條例》12個月檢控追溯期,至於城大、承建商及測量師陳佐堅是否須承擔法律責任,業界人士分析因該綠化工程並無入則,以刑事檢控及追究有難度。
事發逾一年或超一年追溯期
屋宇署去年6月公布塌頂事故的調查初步報告,但未交代法律責任問題。署方日前回覆本報稱,編製調查報告的工作仍在進行,會在適當時候交代事故原因及相關跟進行動,而任何根據《建築物條例》而進行的檢控設12個月追溯期(見另稿)。律政司發言人回覆稱,律政司不會參與調查工作,但會在收到相關資料後或有需要時提供法律意見,律政司一般不適宜評論個別案件的具體調查情G及進度,法律意見內容亦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護。
城大:已適當懲處相關員工
城大回覆本報時透露,已完成內部紀律程序,適當懲處相關員工,但按大學規定,紀律程序及有關內容必須保密;校方亦已聘請法律團隊,對校外涉事者採取法律行動,但由於法律程序仍進行中,現階段不適宜披露。
外界關注身為業主的城大、綠化工程承建商「威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被城大調查報告指有足夠理由相信是綠化工程認可人士(AP)的測量師陳佐堅等,哪方須就塌頂事件負上法律責任。資深工程師劉志宏分析,屋宇署檢控陳佐堅及威華建築是有難度,因署方指引從未明確訂明綠化工程是否屬於「建築工程」,而是由認可人士自行決定,「 (要證明工程)須入則但無入則才是犯規」。
若證施工致塌頂承建商有責
測量師學會前會長何鉅業認為,檢控與否需視乎塌頂的綠化工程是否涉及「建築工程」,「若在天台做建築工程,大多要審批」。然而,他表示即使不涉及建築工程,若證明當中有工程危及該樓宇,而令其塌頂,承建商將首當其衝有法律責任。至於測量師陳佐堅的被控可能,何稱須視乎有否相關法定表格證明陳佐堅是該工程的認可人士,而非只是給予專業意見。
控陳佐堅須證是工程認可人
本報致電陳佐堅的辦公室,職員稱不再就事件回應。威華建築被問及有否接獲屋宇署或城大的控告通知,至截稿前未有回覆。本報至截稿前亦未能成功聯絡曾被指涉事的結構工程師曾賢生。
記者日前從鄰廈觀察塌頂現場,屋頂瓦礫及植被已被清除,城大回覆稱將原址重建為高約10層的新大樓,消息稱校方擬斥資10多億重建(見另稿)。城大教職員協會主席謝永齡表示,期望屋宇署報告交代事件的法律責任,並促請校方交代原址重建期間的配套,減低對師生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