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泳灘工作的康文署三級康樂助理員,前年暑假干擾卡鐘機,製造虛假執勤紀錄後早退28次,甚至午膳後便提早離開。他早前承認欺詐康文署「補水」共3400多元,昨被判15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須向署方賠償上述津貼。 被告黃振溢(37歲)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辯方昨指被告願意全數賠償該筆逾時工作津貼,裁判官終判社會服務令。控方案情指出,被告案發時在西貢三星灣泳灘工作,上下班及午膳前後均須打卡記錄值勤時間,他及其直屬上司獲發一張卡鐘機的鑰匙卡,以便在卡鐘機故障時自行調校時間。被告於2015年7月至8月,多次私自調校卡鐘機,製造虛假出勤紀錄後早退。 同年8月12日,被告重施故技,於午膳時間調校卡鐘機,製造自己於5時半下班的虛假紀錄,之後沒返回辦公室,被同在該泳灘工作的清潔工及救生員發現,有救生員用手機拍攝被告的執勤卡,廉政公署其後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KTCC26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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