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曾在加國逾期居留而被勒令離境的六旬中國女子,與一名加國男子發展異地「姐弟戀」並結婚,丈夫申請擔保妻子來加團聚,但被移民部拒絕,質疑女子是為了移民加國才結婚。丈夫提出上訴,並提供歷時5年的視像聯絡紀錄,終於獲上訴部接納理據。
案件先在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局(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of Canada)的移民上訴部(Immigration Appeal Division)審理。
案情指,59歲領取殘疾援助的男子海特(Lance Donald Hayter)在加國出生,從緬省移居溫哥華。他曾跟伴侶同居超過20年,伴侶在2003年死後,海特再經歷一段維持一年的關係後,在2011年經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名66歲李姓中國女子,發展異地戀。兩人其後結婚,海特申請擔保李移居加國,但遭移民部拒絕。海特因此提出上訴。
視像聯絡「扮在」一起生活
文件顯示,海特和李分隔兩地長達5年,兩人每天透過視像聯絡。海特在聆訊稱,他們都長開通訊軟件Skype,「扮在」一起生活,一起看電視,對着鏡頭吃飯,甚至看着對方入睡。雙方又互相寄卡和禮物,海特更曾到中國探訪李,有和李的親友合照。
移民部承認海特結婚的理據真實,但懷疑李另有企圖。移民上訴部同意移民部的憂慮,指雖然兩人的婚姻看似真實,但移民部的確有理由調查李。
李是中國公民,在1976年結婚,育有一名女兒,在2001年8月離婚;她在離婚後數日,以臨時居留簽證(temporary resident visa)進入加國,探望當時留學加國的女兒。
簽證在2002年到期,但李並未回國,她聲稱女兒遭襲擊,導致她要留下陪伴。她其後跟一名加國永久居民結婚,在2005年獲擔保移民。但擔保人在同年10月底報警指遭李襲擊和威脅,數日後決定撤回擔保申請。當局向李發出驅逐令(exclusion order),李在2005年12月離境。
女方曾在加結婚 但遭驅逐
海特和李在聆訊供稱,現在李和女兒關係疏離,即使李的女兒現在定居大溫哥華地區,海特至今也未聯絡過她。
移民部懷疑李結婚只是為了親近女兒和孫兒,但上訴部同意海特指,要連續5年透過網上通訊去偽裝時間是太長了。海特的親友和同事等也作證,證明兩人是真的結婚,裁定海特和李的婚姻是真實。
至於李是否為了移居加國才結婚,上訴部認為雖然她對尋找加國伴侶持開放態度,但更重要的,是海特而不是李,要求中間人介紹伴侶,加上兩人能證明他們關係發展緩慢而漸進,而且兩人曾考慮定居中國。
上訴部接納海特和李的理據,雖然李跟海特結婚有藉此移民的動機,但不足以抹殺大量證明兩人關係的理據,因此裁定海特上訴得直,推翻當局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