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無業漢前年在荃灣用鐵枝等擊傷兩名女子後搶劫,同行智商不足13歲的16歲青年其後帶同手袋等逃去。無業漢被休班警制服,青年其後在家中被捕。青年昨承認搶劫罪,法官指他案發後隨即逃走及棄掉贓物,不認為他受智力問題影響犯案,判囚4年。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趙晉發(18歲)中一起輟學,案發時無業,他與同案另一被告陳穎禧於案發當日曾吸食冰毒,陳其後茬Q告陪他到荃灣租酒店,又聲言之後會「搶人洁v,惟兩人從無討論如何犯案,被告亦不知陳備有鐵枝。當陳襲擊兩名事主後,示意被告「幫拖」,被告才踢了事主一腳及帶同事主財物逃走,被告在本案的角色較次要。 辯方又指被告智齡不足13歲,易相信他人及受人擺佈,不知搶劫是如此錯誤,被告承諾不會再犯,希望法官輕判。 法官判刑時稱,雖然被告智齡不足13歲,但他事前已知悉會搶劫,事後隨即逃走,又將贓物扔向花槽,不認為被告受其智齡或精神問題影響而犯案,故不會就此額外減刑,遂判被告囚4年。另一被告陳穎禧去年已承認搶劫罪,判囚5年9個月。 【案件編號:HCCC404/1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