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消委會接獲投訴發現,部分食肆的宣傳用字易令消費者誤會。其中一宗投訴,餐廳以「任叫任食」作招徠,但結帳時卻是逐件收費。 消委會認為這反映餐牌描述與一般消費者理解有出入,惟較難界定是否觸犯《商品說明條例》,建議食肆慎選宣傳字眼。 餐牌有寫每隻計 酒樓企硬 有投訴人光顧A酒樓,當晚店方正推廣「任叫任食」優惠,標明以優惠價發售上湯龍蝦等食品。投訴人向職員查詢何謂「任叫任食」,職員表示只需要付198元便可任食,投訴人其後點了5份龍蝦。 結帳時他發現單據計算了5份龍蝦,每份收198元,他即時與部長理論,對方指餐牌已寫明「優惠價每隻$198」,認為是投訴人錯誤理解為「無限任食」。投訴人其後向消委會投訴酒樓做法取巧,誤導消費者,要求退款,酒樓則堅持在投訴人點餐時已表明「龍蝦每隻$198,無限供應」,拒絕退款。 「兩位起」套餐被誤二人餐 另一投訴人光顧B餐廳,點了一個註明「兩位起」、價值988元的套餐。結帳時,投訴人發現單據列出兩個988元套餐收費,連同其他費用,總金額為2500元。餐廳經理解釋餐牌所寫的是「兩位起」,而非二人套餐。投訴人向消委會投訴,不滿餐廳沒說明以每位計,要求退款;餐廳表明無意誤導,但承諾投訴人再光顧時,可減收988元及免服務費。 消委會去年接獲663宗有關食肆的投訴,今年首季有135宗,主要涉服務質素,其次為價格爭拗及銷售手法等。 消委會:理解不同 難執法 對於上述「任食」優惠會否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僈☆虓|有懷疑會否犯法,但執法不容易,此個案有很多可爭拗的地方,消費者與商戶對「任食」的理解有出入,籲食肆要講清楚。該會建議顧客落單前細閱收費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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