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高貴林港市府發生職員用公款購買工具再轉售,合共將17.5萬元據為己有的事件。涉案職員在事件被揭發後已將錢交還及辭職,市府沒有報警。 款項已追回 市府未報警 高貴林港市府首席行政官利伯恩(John Leeburn)向傳媒表示,涉案員工使用市府的採購系統和市府信用卡購買工具,包括電動工具及小型工具,然後透過第三者將物品出售,所得金錢則據為己有。事件相信自2014年4月開始,歷時超過2年半,直至今年2月才被發現。涉及購買物品的數量甚多,款項合共約17.5萬元。 他表示,市府對事件展開調查後,已將所有的錢追回,該員工對市府的調查採合作態度,並已經辭職。他相信事件不涉及其他員工,市府目前仍沒有就事件向警方報案。 利伯恩承認有關系統失敗,但稱涉事職員非常了解系統,所以才能從中鑽空子,包括會購買員工可以自決購買金額以內的物品,很多物品都在1000元以下,部分則較昂貴。他稱市府正檢討有關系統,防止再次發生。 市府認系統有漏洞正檢討 高貴林港市長摩爾(Greg Moore)對市府就事件的反應表示滿意,稱最重要是確保同類事情不會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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