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雖然近來盛傳美國海關加強審核旅客入境目的、海外停留時間,甚至查看手機,但日前從上海浦東機場,搭機返回芝加哥的70歲退休教授李先生說,這次入關並沒有遇到上述情況,但包括他們夫婦,以及排在他們前面的另一對華人夫婦,卻都被再三盤問及搜查是否攜帶超過總值一萬元現金。 移民美國30多年,每年都會往返中美的李先生說,這是幾十年來,他第一次被海關進行嚴格審查,李先生表示,海關首先詢問「有沒有帶現金?」,接著又問「有沒有超過一萬元?」李先生的確攜帶了9990美元,不過心想並沒有超過標準,所以回答「沒有」。 但兩人還是被叫去檢查處仔細搜查,最後海關人員從夫婦兩人身上,又找到約值20美元的台幣,及等值60元美金的人民幣,加上身上的9990美元,已經超過申報規定。「還好海關可能看我們年紀大了,加上超過金額不多,警告我們後放行」。不過,原本40分鐘搞定的入關,當天李先生夫婦卻花了兩小時才出關。 李先生表示,在搜查區看到入關排在他們之前的華人夫婦時,曾簡短交談,發現該夫妻也是被質疑攜帶超額現金而遭查,李先生說,後來出關時,看到那對夫妻還在接受詢問,並不清楚最後情況。 李先生說,回家後他特別把這段經歷,在家族親友的網路聯繫群發布,提醒大家留意,沒想到其中一位住在新則西住在新澤西州的堂弟,也表示不久前從紐瓦克機場入境時,也被搜查是否攜帶超額現金。 根據美國及邊境防護局(CBP)官網顯示,入出境美國攜帶現金、支票數額沒有上限規定,但只要所有幣值、支票加起來總額超過一萬美元,就需要填寫FinCEN105表格。如果多人結伴入境時,且填寫6059-B的聯合申報表的話,則以同行所有人所攜帶幣值計算,超過一萬每原則需申報。 海關官網特別註記,如果多人結伴入境且隨身帶有超過一萬美元時,不允許把現金、支票分開給個人攜帶來逃避申報。一旦被海關查獲攜帶超過標準現金沒有申報,可能會面臨全部沒收,甚至刑事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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