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和律政司早前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撤銷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的立法會議員資格昨續審。4名議員的代表資深大律師於陳辭末段稱當日亦有其他議員在誓辭前後加插字句,惟政府只控告這4名議員,卻無合理解釋,質疑是選擇性提控,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法官其後下令,雙方就此事宜提交書面陳辭,並將案件押後裁決。
指其他議員加插字句未被控
羅冠聰於宣誓前稱誓辭是「政治工具」、「不會效忠殘殺人民的政權」等,代表羅冠聰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表示,若政府認為羅於宣誓前的說話是改變誓辭、違反《基本法》的規定,那應同樣控告其他有這般做的議員,如黃碧雲、鄺俊宇、鄭松泰和朱凱Y等,否則便屬濫用法律程序,他或會以此為由申請終止聆訊。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其後陳辭時未有回應此問題,法官區慶祥遂追問此事,質問政府的立場是否該些議員所加的字句,並非誓辭的一部分,故未有提控。
羅冠聰方﹕「不效忠殺人政權」沒指明哪個
莫回應說每個個案的情G均有所不同,惟承認特首及律政司並無就其他議員的宣誓向他徵詢法律意見,但他個人認為,這4名議員的個案是最清晰的。戴啟思隨即說政府並無給予合理解釋,濫用司法程序,提出永久終止聆訊申請,其他3名議員的代表大律師亦跟隨提出申請。
另外,戴啟思早前陳辭時引述羅冠聰在誓章中的解釋,稱效忠是雙向的,人民承諾效忠國家,而國家則承諾保護人民,故若國家破壞承諾,人民的效忠亦會失效。戴啟思強調羅沒指明所說的是哪個政權,當日所說只是若政權殺人,其效忠便會失效。區官一度質疑,雖然羅稱並不是指向某個政權,但客觀而言,公眾會否由其說話聯想到個別政權?戴啟思重申羅當日的用字非常小心,根本沒指向任何政權。
至於針對羅冠聰當日說話,則由能操中英文的大律師譚俊傑負責陳辭。譚指出,即使羅所說的政權是指共產黨,也不等於他不願效忠香港特區,因為黨並非國家,正如效忠香港特區也不等於效忠梁振英。至於羅當日提高聲調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字,譚稱黃毓民於2012年透過聲線語速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讀得如「中華民國」般,亦被裁定有效。區官質疑既然羅在其講話中質疑政權的合法性,為何仍可向其效忠。譚回應說,人們可以同時批評政權和效忠國家。
姚松炎方﹕宣誓後講話 不應算在誓辭
代表姚松炎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陳辭時說,立法會秘書長曾要求姚重新宣誓,姚並無反對,所以根本就沒有拒絕宣誓。余認為讀完誓辭便代表宣誓已結束,故宣誓後的講話,不應計算在誓辭中,又說當日有很多議員在誓辭後說話,不能說其他人停了3秒而姚松炎只停了1秒便針對他。余又強調,《宣誓及聲明條例》的目的是確保議員作出承諾,而非規定議員一說錯話便撤銷其議席。
【案件編號:HCAL223-226、HCMP3378-79、81-8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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