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A寬限期延長至11月9日
減低延誤航班行程
【明報專訊】加拿大移民部今年3月中推出電子旅行證(eTA)﹐寬限期原定於本月29日結束﹐但當局昨天宣布﹐為讓前往或過境加拿大的旅客及航空公司有更多時間準備﹐決定將寬限期延長至11月9日。本身是加國公民者(包括持雙重國籍者)則不適用eTA﹐並由11月10日起﹐必須持加拿大護照入境。
移民部長麥家廉(John McCallum)諮詢過航空業界後﹐決定延長寬限期。移民部早於去年便宣布推出eTA﹐免簽證國家的公民(美國公民除外)搭乘飛機進入加拿大之前,均需要取得eTA﹐經海路或陸路進入加拿大的旅客則不需要。
有報道指﹐不少市民認為聯邦政府推行上述政策過於倉卒﹐令一些加拿大公民並未持有效加拿大護照的公民﹐無法申請eTA﹐導致他們的行程受阻﹐為息民怨﹐政府才延長寬限期。
加航發言人菲茨帕特里克(Peter Fitzpatrick)則稱﹐不願評論移民部延遲寬限期的原因﹐但歡迎有關安排﹐指「從航空公司角度而言﹐聯邦政府延遲寬限期﹐可讓當局進行更多宣傳﹐確保旅客啟程飛加國前﹐可取得所需文件﹐令整個旅程更順暢」。
但在網上有各種批評聲音﹐有旅客稱﹐由於申請eTA時﹐要求申請人同時持有有效護照、電郵地址及信用卡等﹐為他們帶來不便。一名旅客亦表示﹐當他預訂機票﹐並支付機票費時﹐航空公司未有提及新措施﹐又指移民部申請eTA的網頁﹐並不方便用家。
另外﹐有遊客表示﹐加拿大政府對申請人的犯罪紀錄一律嚴格看待﹐申請人即使曾因醉駕而被檢控﹐若在申請eTA時如實上報﹐仍會被拒絕。申請人如要成功取得eTA﹐便需要取得臨時居民許可證或刑事復康紀錄﹐
此外﹐亦有遊客表示﹐在申請eTA遇到技術問題。他透過網頁提交申請﹐原獲通過。但當他使用網頁上的檢查eTA狀況的工具(eTA check status tool)時﹐卻未能找出相符的申請。他翻查申請狀況時﹐得到的回覆是申請個案已關閉﹐申請人不再符合入境加拿大的要求。這情況令他十分混淆。他再次申請卻又獲得通過。
自去年8月開始至今﹐移民部已發出200萬個e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