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聯邦衛生部目前正開展社區諮詢行動,以徵求民間對新的自然健康產品(Natural Health Products)的規管方式的意見。有大學教授預計新規例將遭到保健品和化妝品廠商的強烈反對。衛生部建議的規管方式,旨在保障消費者在購買保健品時,意識到保健品不像處方藥那樣,有同等的臨牀科學證據。
目前對自然健康產品的規管方式,與處方藥的方式相類似,都是由藥品生產商向向衛生部提出申請,為每一款保健藥拿到NPN藥號和卷標,然後才能將其推向市場。沒有藥號和卷標的一律下架。
而與處方藥不同的是,保健藥無需像前者一樣,需要大量的臨牀藥物試驗來證明自身的藥效。而這也就造成了不少保健藥品大肆吹噓自己療效顯著,其真實效果只有天知道的情況。聯邦衛生部將要禁止在任何保健品和化妝品上,註明有任何療效或防止某種疾病的療效。
衛生部的做法,是不想市民以為既然保健藥已經過聯邦衛生部的審批,其質量和藥效無需懷疑。
而中藥鋪中出售的中成藥,也被加拿大聯邦衛生部視為保健品的一種,因此也是採取以上的管理方式。
中藥鋪店主翁志浩表示,「我經營中藥鋪30多年,現在是愈來愈難。已經拿到藥號的許多中成藥藥效不顯著,而一些藥效好的中成藥,卻很難爭取到藥號不能銷售。再加上安省的中醫立法把中醫界玩殘,來買中藥的人越來越少,實在難以為繼,我遲早要關門。」
衛生部新的規例,很可能將翁志浩這最後的一點存身之地都要剝奪。根據規例草案,凡是維他命和礦物質的自然健康產品、順勢療法藥品以及化妝品等等,都不必再從衛生部獲取牌照。
保健藥品生產商在減免一道手續的同時,不但仍要繼續保證藥品的質量,同時再也不能在包裝上註明,該款藥可治愈某種疾病或防治某種疾病。就算有此類說明,生產商也要在說明末尾附上一句,「上述效果並未獲得衛生部的認證」。
翁志浩說,「舉個最簡單的例子,菊花茶。它上面的包裝上寫明是舒肝明目,這個藥效是所有有中醫知識的人都知道的。如果真的按新規例走,連這一點都不能提了?那這還是中藥麼?擺在那裡誰還會賣啊?」
民間組織「惡劣科學守望」(Bad Science Watch)的負責人克魯斯(Michael Kruse)表示,「將來消費者在購買這些保健品時,就要意識到,這些保健品不會像處方藥一樣,有同等的臨牀科學證據。」
衛生部除了要修改規例,還打算獲得更大的處罰權,一旦發現某款保健品有安全問題,就會施以重罰。目前自然健康產品和保健品如果違規,最高罰金也才5千元,非處方藥的最高罰金則高達500萬元。衛生部徵集意見的期限為10月24日。
翁志浩稱,衛生部管理部門正逼得中藥鋪店東走投無路!合規的中成藥療效不顯著,而療效好的中成藥又很難申請到批號,再加上一些小商鋪都在賣什麼補氣湯或減肥湯,正規中藥鋪就要消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