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彌明順利「闖關」 選管會:不可憑身分證副本投票
【明報專訊】人民力量陳偉業接獲投訴,指有人以身分證副本順利登記及投票。該黨袁彌明昨投票時,嘗試以身分證副本登記,而沒有提供其他身分證明文件,最終成功投票。選舉管理委員會昨發聲明,指出選民單憑出示身分證副本不能領取選票,但未有回應為何有人成功以此投票。
袁彌明表示,昨午與丈夫到跑馬地票站投票,特意試用身分證副本投票,在場職員茼o等一等,其後獲准投票。她當場向票站主任張禮信查詢,並引述張稱,確認可接受副本登記,並稱可以「肉眼」核實那是真實的副本,包括核對名字、相片及選民登記冊。袁彌明質疑,以肉眼確定副本做法「兒戲」,又質疑副本易被人改資料等及造假,並會考慮作選舉呈請。
選管會昨發聲明表示,根據現行規定,選民須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以領取選票,有關文件不一定是香港身分證,如票站職員根據選民出示的其他文件而信納其身分,亦可向該人發出選票。根據現時投票安排,單憑出示身分證副本不能領取選票。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選舉事務處有責任做好把關,否則會令市民對選舉公平失去信心。至於有人或提選舉呈情,法庭會考慮事件對選舉結果的實質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