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昕求供資料 律師信函機管局 報告公布前發出 未獲接納
【明報專訊】機場管理局周一(25日)公布就特首梁振英幼女梁頌昕遺留行李事件撰寫的報告。機管局發言人昨日證實,於本月22日收到梁頌昕透過律師行發出的信件,表示願意就事件提供資料,機管局已經婉拒了相關提議,解釋當時已完成撰寫報告,機管局沒有更改報告,3日後提交政府。有議員批評梁頌昕做法是向機管局施壓,促特首交代女兒發信目的。然而亦有議員指梁頌昕作為當事人,有權向調查當局提供資料。
機管局﹕收信時已寫 沒更改報告
行政長官辦公室並無回應梁頌昕是否曾去信機管局,以及特首是否知情,亦無評論做法是否涉嫌干預調查。發言人僅指特首及太太均無去信機管局、機場保安公司或國泰航空公司;而特區政府在本周一收到機管局就事件發出的報告,特首亦於同日知悉。
特首辦:梁振英及太太沒去信
工黨李卓人批評梁頌昕做法形同施壓,認為若有意提供,大可透過公關公司或以自己名義向機管局發信,然而透過律師行發信,則暗示她可以採取法律行動,「雖然無講到明,但有含意話機管局聽,我有律師睇住,可以隨時告你」。李卓人相信梁頌昕發信前必定曾徵求父親梁振英同意,因此促請梁振英盡快解釋發信背後目的。
李卓人:形同施壓 涂謹申:視乎內容
民主黨涂謹申認為梁頌昕作為事主,的確有權利向機管局提供資料,「佢可能擔心或者懷疑報告會對自己不利,所以想提供佢麊岩說v。涂認為要評論事件是否涉及干預調查,信件內容至為關鍵。若信中列明調查報告不可寫某些字眼和過程,即是試圖改變報告內容。他認為梁頌昕作為特首女兒,身分特殊,若干預調查報告,極為不當。
翻查梁頌昕本月7日聯同母親梁唐青儀發表的聲明,與機管局調查報告有多處出入。聲明指梁頌昕一進入禁區,就發現遺失手提行李,向機場保安要求親自取回。然而根據報告的時序表,梁頌昕進入禁區後22分鐘,才折返安檢大堂,以為行李遺留該地,向入境處人員求助。
另外,聲明又指梁頌昕沒向人表示自己是特首女兒,然而國泰職員曾致電機管局要求派員到場協助認領行李,並指事件牽涉行政長官的女兒。報告並無交代究竟國泰職員從何得知梁頌昕的身分,亦無解釋為何要特別指明事件涉及特首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