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山寺石材商:長江對石材沒準則
[2016.04.01] 發表
【明報專訊】長和主席李嘉誠捐款17億元興建大埔慈山寺,承建商俊和建築向合約承包商善慧有限公司索償2億元工程費,善慧反申索逾億元,案件昨續審。石材分判商稱,長江代表對石材沒有固定的準則,原本已獲認可的石材運到工地安裝後,卻不被對方接納。
善慧一方反駁,石材有技術規定,部分石材或在運送過程中損毀,亦有已安裝的石材屬瑕疵品,並在庭上展示多張慈山寺石材的照片佐證。石材分判商劉聰海承認,有污漬的石材屬瑕疵品,但指該石材屬天然石,不認同有裂痕已是瑕疵。劉另稱,早於俊和在2013年7月被趕離場前,善慧已於5月及6月聯絡劉表示有意「炒俊和」,又提議直接僱用劉的公司,但劉最終拒絕。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T 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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