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少 30萬加籍港人受惠 取消C24不需長居加國
入籍後回流原居地 從此可放心

[2016.03.26] 發表
保守估計有30萬名加人現居於香港。圖為香港國際機場出入境大樓。

【明報專訊】聯邦移民部長麥家廉(John McCallum)本月中宣布修改公民法﹐刪除前保守黨政府訂立的C24法案的部分內容﹐當中包括移民必須顯示他們長居加國的意圖﹐否則可褫奪他們的公民資格。有關內容被刪除後﹐意味着包括來自中﹑港兩地的移民﹐不必再擔心因經常在原居地停留而失去加拿大公民身分。

有移民律師對聯邦自由黨政府的做法﹐表示歡迎﹐又形容那是將前朝推出的C24法案來個「大逆轉」﹐讓「公民資格由過去難取易失的情況變成易取難失」。

他估計﹐目前約有30萬名加拿大公民回流香港﹐前朝的C24法案令這些公民寢食難安﹐因為他們都擔心他日若要返回加拿大定居﹐其公民身分可能不保。現任聯邦政府刪除公民必須顯示他們長留加拿大的意圖的法例﹐對這些回流公民來說﹐意義重大﹐加國公民回流都變成合法。

前朝保守黨政府於2014年推出C24法案﹐將移民法作出多項修改﹐包括延長申請入籍的移民居加時間﹔縮短移民豁免語言測試的年齡界限﹔疑為恐怖分子的加人可被褫奪公民身分﹔移民必須顯示長期居加的意圖。

最後一項法例——移民必須顯示長期留加意願能否執行﹐備受爭議﹐因為就以魁省移民投資計劃(Quebec's Immigrant Investor Programmme)為例﹐須在加拿大投資百萬元的申請人雖然在提出申請時﹐必須說明有長期居住在魁省的意願﹐但事實上﹐透過該項目移民加拿大的移民中﹐有近90%最後都遷徙到加拿大其他省份﹐當中以溫哥華最多。況且﹐根據加拿大人權憲章﹐所有人都有遷徙的權利。

即使如此﹐前朝修改移民法後﹐仍令很多回流原居地工作﹐又或前配偶原居地居住的移民憂心忡忡﹐恐怕有朝他們會失去公民資格。

針對此法﹐自由黨在聯邦選舉時﹐便許下承諾﹐指一旦當選﹐便會修改有關法例。至本月中﹐聯邦移民部長麥家廉便宣布修訂移民法。當日他發表聲明指﹐所有加拿大人﹐不管是在加國出生﹐抑或移民﹐都應該享有平等權利。

時評人蕭振華認為﹐前朝保守黨政府提出的C24法案主要針對恐怖分子﹐而非回流原居地工作的移民。

另方面﹐他覺得有移民取身分後﹐根本不打算在加拿大居住﹐純粹以加拿大身分作為一個「安全網」﹐對這類移民來說﹐前朝聯邦政府在移民法中﹐要求移民須表達長期留加的意願﹐亦無可厚非﹐因為似乎對居住在加拿大的公民來說﹐某程度確有點不公。但若移民回流原居地找工作﹐然後返回加拿大定居時﹐將資產帶回加拿大並申報﹐便作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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