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解教育例 幼園停兩歲班 原意助託兒 以為不足8人免註冊
【明報專訊】有40年歷史的荔景h樂景幼稚園,被指未註冊就開班予兩歲學生,校長陸君妍(圓圖)表示,現時取錄了7名不足3歲的學生,以「興趣班」形式經營,每周一至五上午上課約2.5小時。她說一直以為按《教育條例》收生少於8人便不用註冊,開辦是為服務街坊,承認有疏忽,沒問清楚法律意見,該校下學年會停辦此班及申請成為註冊幼兒中心。
根據《幼兒服務條例》(第243章),任何慣常地同時接收超過5名未滿3歲兒童,以給予照顧與監管的處所,均須註冊為幼兒中心。教育局表示,在幼稚園同一處所營辦幼兒中心,必須向局方申請註冊,並須符合幼兒服務條例、建築物條例及消防條例等規定,審批一般約6個月完成。至於樂景幼稚園,局方指並無接獲相關投訴,但會調查事件。
多於5人須註冊幼兒中心
而根據《教育條例》(第279章),任何組織只要於任何一天向20人或以上,或任何時間同時向8人或以上提供任何教育課程,便須註冊為學校。
退報名費 補辦註冊
陸君妍表示她前年接手做樂景校長,某日有不認識的街坊婆婆拍門稱要去看醫生,孫兒無人照顧,希望幼園代為託管。她雖感愕然,但最後還是答應,事後也拒絕婆婆付費。陸說該校有學生有不足3歲的弟妹,家長希望學校幫忙照顧,她亦認為幫助幼兒提前適應幼園生活也無妨。她指幼稚園開辦幼兒服務,條例有灰色地帶,曾以為收生少於8人便不用註冊,故於前年11月開班,收少於8名學生。
該兩歲班每月費用1800元,共有7名學生。陸君妍指曾收到約10份報讀下學年兩歲班的表格,每人收40元報名費,現已暫停招收並退回報名費,該校另已遞表申請為註冊幼兒中心。
減薪到樂景為踐教育理念
陸指她前年接掌樂景時,全校約有40名學生,其中七八名是南亞裔,僅得4名教師,校舍大但殘舊,有收生問題。她之前在另一間幼園任校長,感無法實踐教育理念,因此減薪來到樂景。陸笑稱當年在朋友邀請下首次參觀樂景,感環境不理想,「好難搞」,故拒絕「過檔」,之後經朋友勸說,她又到黃大仙求籤,籤文暗示她應改變地方,才決定接受此職。
陸到任後重新物色教師,又翻新課室,「因為經費緊張,我們沒請人裝修,全部自己落手落腳做,一班校董和我老公都來幫手」,她又重新設計課程,發展小班教學及活動教學。一年多努力後,現時幼園有約80名學生,今年K1班也有30多人報名,開兩班已可符合教育局班級與教師比例,但她準備開3班,減輕教師壓力,讓他們更好地照顧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