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部分食肆「怕麻煩」沒領牌
【明報專訊】根據《食物業規例》,壽司及刺身均屬限制食物,食店若提供此類食物,須在領取食肆牌照時註明,並申領限制出售食物許可證如「壽司許可證」及「刺身許可證」,才可供應壽司、刺身予食客,若食店自行製作或處理壽司、刺身,則須領「食物製造廠牌照」。
食環署要求食店有足夠設備,如適當的排水系統、認可物料製造的洗手盆和性能良好,並保持於0℃至4℃、附設溫度計的雪櫃,確保運送過程不受干擾,以及刺身能保存於合適溫度,才會批核有關申請。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表示,有關申請並不繁複,食肆大多都有限制食物許可證所要求的設備,只需額外辦理申請,一至兩個月內可辦妥,他估計,不少限制食物屬季節性推出或不經常提供,「所以好多餐廳都會怕麻煩,又覺得唔會被人發現,而唔申請」,但萬一顧客進食後「有事」,就難以追查食物來源。
牌照顧問:約需3周至1年
怡豐飲食牌照顧問負責人劉美娟指出,食肆持牌人若再申請限制食物許可證約需3星期至1年,視乎申請人有否交齊文件及衛生情G是否符合要求。她接觸過的客戶中,八成食肆經營者因不知道須額外申領限制食物許可而無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