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護工場導師非禮弱智女囚44月
[2015.12.16] 發表
【明報專訊】57歲已婚食品製作庇護工場男導師,年初兩度帶工場內33歲輕度弱智女生回家,脫去對方衣服後非禮其胸部及私處,甚至企圖性侵犯她,最終男導師因不舉而只能自行手淫了事。男導師早前於區院承認兩項猥褻侵犯罪,昨被判囚3年8個月。法官斥責導師藉女生的低智能及較少人生經驗,嚴重剝削對方。
官斥被告濫用信任
法官昨判刑時,斥責被告的行為嚴重違反及濫用女生家人對他的信任,利用女生的低智能與較少人生經驗,於兩人獨處時企圖性侵犯對方。案發過程中,女生除自行脫去衣服,其餘時間女生都處於被動狀態,女生事後對事件顯得很厭惡。法官認為判刑須具阻嚇力,以表達公眾對此類型罪行的憎惡,以及糾正女生的家人所承受的怨恨。若被告當時成功性侵女生,令女生蒙受衛生及懷孕的風險,被告將被判處更重刑罰。
【案件編號:DCCC 8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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