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漁護署前晚公布,本港優質養魚場的斜帶髭鯛(俗稱細鱗)樣本,含微量禁藥孔雀石綠。署方昨公布涉事的是大嶼山長沙灣區的養魚場,牌照號碼是4945。漁護署引述該養魚場負責人表示,沒有使用孔雀石綠,署方調查魚類是否在魚苗階段或在養殖過程中受污染。長沙灣區涉事養魚戶的弟弟張先生指出,其兄魚場的魚苗來自內地。 魚戶弟稱用內地魚苗 漁護署表示,涉事批次細麟未推出市場,該署昨到該養魚場抽樣本化驗,養魚場已停售場內魚類。署方並會因應事件,未來兩星期到主要魚類養殖區的養魚場加強巡查,抽取樣本進行孔雀石綠測試,食物安全中心已在零售及批發層面抽取樣本測試。 港九新界海外漁業批發商會理事長許漢文表示,政府應暫停涉事魚場「出魚」,追查魚苗來源。養魚業界指本港較少人養細鱗,許漢文表示,細鱗養殖時間約超過1年,批發價僅數十元,生產價值不高。他稱,以往漁業會使用孔雀石綠替魚治病,特別是魚類在運輸途中,可能因碰撞受傷時使用。 漁護署稱,每兩個月巡查參與優質養魚場計劃養魚場,養魚場購入魚苗後須在14天內通知署方,署方按需要抽取樣本作病原體測試,並在魚類供應市場前,就擬出售的魚類抽取樣本作重金屬、孔雀石綠和抗生素等測試,合格後才可出售。署方會巡查及檢驗未參與計養魚場樣本。如果在港出售的食物含有孔雀石綠,可被判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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