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負責本案的總警司區展秋昨接受辯方盤問,首被告葉劍華的大律師艾勤賢質疑,香港警方把「骯髒工作」(dirty works)留給內地公安,法官認為問題不妥當,艾勤賢隨即改問港警是否待兩被告於內地招供,其後公安才將他們交回本港。區表示僅要求公安找到兩被告並盡快送返本港,「至於幾時交畀我],完全係控制範圍外翵ヾv。 警:幕後仲有人未拉晒 艾勤賢續問區,本案受市民關注,是否意味警方有壓力盡快破案,區稱所有案件都有責任偵查。艾勤賢表示「估到你會這樣回答」,並問本案是否比其他案件「更需要」破案,區表示「咁係正常」。艾勤賢又稱本案不涉任何內地因素,區表示「唔知點回應」,其後稱「相信幕後仲有人未拉晒,所以唔排除有其他可能」。 艾勤賢質疑,兩被告在廣東被捕後被扣留10天,更被盤問及酷刑對待。區回答時重申只要求內地公安找到疑犯,並盡快移交本港,但廣東省公安廳稱因兩地沒移交協議,要「尋求高層指示」。 稱兩被告於內地遭逼供 艾勤賢續質疑警方要求移交兩被告時,並非依據任何香港法例,律政司和保安局亦沒參與,這是兩地警方私下安排。區不同意「私下」兩字,強調兩地沒引渡協議,故透過「公務協作」達成此事,至於內地以何法例轉移犯人,「係佢]翵ヾv。 次被告黃志華的大律師Martyn Richmond則指兩被告在內地被捕後,警方派案件主管留守當地,質疑是為提供資料給內地公安,讓對方可盤問兩人,區不同意。區承認內地拒絕披露拘捕被告的公安身分,和讓任何人員來港接受盤問,但他「不會估計原因」,認為這是「香港警方控制範圍以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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