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華車沒刑罪 列市警不受理
麥樂田未能法辦 向被冒犯者致歉
【明報專訊】對於有人在汽車上寫着大量辱華文字招搖過市,列治文皇家騎警昨日指那些文字並未觸犯刑事罪,警方難以介入。有市議員則稱,雖然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但這種辱華言論無助社區和諧,因此代表列治文向事件中感到被冒犯的市民致歉。
拍下貼着辱華文字貨車並向本報披露的列治文市民楊震霆表示,昨日他曾前往列治文皇家騎警報案,但並沒有警員出面處理,僅由接待處文職人員轉達警方認為無法受理之意。
楊震霆對這種情況感到失望,認為警方應該出面制止這種反華情緒。
列市警﹕憲法予言論自由
列治文皇家騎警發言人黃寒青在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出,警方已經知曉這宗案件,也已經取得楊震霆所拍攝的該張相片進行研究。但他稱,小型貨車所張貼的該段文字,並不構成刑事罪,而加拿大憲法賦予個人言論自由,因此警方也無法干涉。
列治文市議員麥樂田(Bill McNulty)透露,昨日他向皇家騎警詢問此事件,得到的答案也是愛莫能助。他稱自己身為民意代表,雖然無法在法律上做任何事,但畢竟事情發生在列治文,因此希望透過《明報》,代表列治文向此事件中感到被冒犯的民眾致歉。
麥樂田強調,一味指摘他人並不是加拿大人做事的態度,而且對社區和諧百害而無一利。
寫辱華文字者 被指需受教育
他認為小部分反華人士,應該跟絕大多數的列治文市民一樣,歡迎中國新移民進入列治文,然後用加拿大價值觀影響這些新移民,讓大家一起融入社區。他更批評將辱華文字寫在車上招搖過市的司機,其實自己也需要被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