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北克22日加新社電)前魁北克省督蒂博(Lise Thibault,圖)欺詐及破壞公信案審訊﹐檢察官求刑4年。法官周五問蒂博有何感想﹐她淚盈滿眶﹐哭訴從沒想過自己有面對法官的一天。 76歲的蒂博對魁省法官聖西爾(Carol St-Cyr)說﹕「我從沒有想過﹐我會落到這一天﹐在法庭上面對你。從小到大﹐我一直樂意助人。我不能想像﹐我的子孫會留下這個回憶﹐他們的祖母給人當作盜賊。」 檢察官吉蒙(Marcel Guimont)說﹐蒂博應向省府和聯邦政府退還總共43萬元。據悉﹐法官將於9月30日判刑。 蒂博纏上官司﹐事緣聯邦及魁省審計總長2007年報告揭露﹐她報銷超過70萬元不當開支﹐那是她在1997年到2007年任內的省督開銷。 在她的任期內﹐蒂博報銷旅費、親友晚宴費﹐滑雪、打高爾夫球的開支﹐以及特別改裝高爾夫球車的費用。 蒂博辯稱﹐她有額外的開銷﹐因為她四肢癱瘓﹐有交通和保安的特別需要。蒂博的律師拉貝勒(Marc Labelle)說﹐她要報銷這些費用﹐才能維持省督的繁忙日程。 檢察官要求蒂博退還的款額﹐其中9.2萬元歸還魁省﹐33.8萬元退還聯邦政府。 吉蒙指出﹐蒂博的案件有幾個嚴重的問題﹐包括詐騙款額?濫用職權。他說﹐作為魁省最高公務員﹐她承擔重要職務﹐包括主持省長宣誓就職儀式。律師拉貝勒周四說﹐他希望法官判蒂博12個月社區服務。蒂博應退還37.2萬元﹐其中27.2萬元源自她的基金。基金支援殘障者﹐以蒂博的名字命名﹐它接受公眾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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